一、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是12 m×12 m水平的、无障碍物、正方形场地。比赛场地应有弹性的垫子,必要时比赛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高出地面50——60厘米,为了安全,比赛台的支撑装置与地面的夹角要小于30°。
(一)比赛区域的划分
1、12 m×12m的比赛场地,中央8 m×8 m的区域为比赛区,其余部分为警戒区。
2、比赛区与警戒区的表面用两种不同颜色划分,同色时要用5厘米宽的白线区分。
3、刘分比赛区和警戒区的线称为警戒线,比赛场地最外边的线称为边界线。
(二)位置
1、主裁判区
距离比赛区中心点向第三边界线方向1、5米处。
2、副裁判位置
第一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在第一边界线中心点向后0、5米处;第二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距第二边界线底端角0、5米处;第三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距第四边界线顶端角与第二副裁判对称的地方。
3、记录员位置
从第一副裁判位置向后1、5米,再向左3米。
4、临场医生的位置
记录员位置向右6米处。
5、运动员位置
由比赛场地中心点面向第一副裁判左右各1米处为运动员位置,右侧为青队位置,左侧为红队位置。
6、教练位置
双方教练员在位于本方运动员后方的边界线中心点向后1米处。
7、检录处
可在比赛场人口附近设置检录处,在运动员进人场地前对护具等进行检查。
二、运动员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戴中国跆协认可的道服和保护用具。
2、比赛选手应戴好护身、头盔、护裆、护臂、护腿后进人比赛区域,护裆、护臂、护腿应戴在道服里面。
3、运动员资格:
(1)属于某个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
(2)当年度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3)必须持有中国跆协颁发的段位证书,或根据比赛要求持有相应的段位、级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