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

如题所述

普法内容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国家立法实行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即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无权放弃,员工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放弃社保的约定自始就无效;
2、但由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及义务性,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员工已经自愿放弃社保为由,逃避缴纳义务;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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