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给单位开票需要征收增值税(3%)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
开具经营性的发票,由税务局代 开发票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开具劳务发票,由报销单位以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3、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