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哪种高风险食品

如题所述

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
禁止加工制作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如下:
1、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2、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3、河豚鱼、青皮红肉鱼类、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4、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5、无资质或不了解加工条件供货商提供的直接入口食品或半成品,回收后的剩饭剩菜。
6、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杏仁、枇杷仁、木薯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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