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到期被村里强行收回合法吗?

村里搞土地流专,我没有参与。

可以,但土地承包没有到期收回的赔偿。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法律分析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包合同里头通常会明确规定下面几点内容:(一)承包项目的名称、坐标、数量、质量和用途;(二)承包期和起止时间;承包项目的使用方向和投入产出指标;(三)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四)对所承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措施;(五)承包方应交付的承包金;(六)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七)违约责任等。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破坏承包土地等影响土地的行为。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劝说无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这拿到法院上去是会被支持的。因此,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话,在土地承包期间,土地一般不可以被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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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9

在特定情况下,村里是有权收回土地,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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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6-24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到其村里强行收回的话,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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