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和叔共同出资在街上修了一栋楼房,楼和叔一人一层但土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房产证是我的爸和叔一人一本

我爷爷和叔去世多年,叔还有个儿子,请问如何重新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奶奶也去世了,婶子和叔离婚很多年,但我爸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和妹妹,我头都大了,感觉挺麻烦的

这个确实比较麻烦,不仅需要你叔儿子的证明,还需要你婶子,也就是你叔的爱人,还有你奶奶,也就是你爷爷的爱人的证明,就算都没了,也要有死亡证明等等,还有就是你爷爷其他子女的证明等等,才能改土地证,房产证就是你爸和你叔的,这个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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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09
看了几个回答,都没答在点子上,有些回答就是自以为是,根本是错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归属以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说透点就是以房产证为准。既然是爷爷的名字,这房屋就是你爷爷的。他去世了,房屋作为遗产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
所以如果你奶奶在,这房屋首先一半是你奶奶的(夫妻共有),剩下一半,由你爷爷的父母、子女和你奶奶均分。这其中包括了你父亲、你叔叔和你的姑姑(如果有的话)。
假设你奶奶也去世了,那么这房屋就不考虑你奶奶,而是你父亲,你叔叔你姑姑共同继承。现在你叔叔也去世了,由你爸爸和姑姑们继承。如果没有姑姑,那就是你爸爸一个人继承。
这里有一个法律问题,如果你叔叔去世在你爷爷之后,他是有一份财产可以继承的(如果有去世的姑姑也是这样),这样房屋就不是由你爸爸一个人继承了,你叔叔去世后的那一份,由你叔叔的儿子继承。
这样,办理产权变更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拿到公证书后才能去房管局办理。需要你爸、你姑和你叔的儿子在一起,共同签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09
可以不给。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在土地上建盖房屋,由你所说可以知,是你爷爷同意的。
你们出租是基于你在土地上建盖的房屋,出租的是房子,并非土地,虽然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但是此应当认定为你们的个人财产。
你爷爷这不还没死嘛,他还没死他们争个什么劲啊。
而且即使是过世了,仅仅对于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否有权继承也要分情况是宅基地性质的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的来分。并非一定就有继承权。
不过综上,就房屋的租金问题,他们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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