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将公司投诉,要求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差额部分,但个人缴纳部分员工耍赖不承担,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员工离职将公司投诉,要求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差额部分,公司同意补缴但与其协商个人承担部分应当如何缴纳给公司时,什么方法都不同意,摆明了不愿意承担个人部分,也不出一分钱,公司应当如何应对?
公司请他同时去现场办理,提交后以现金形式交给公司个人承担部分;或者签协议,公司补缴后一周内将个人承担部分对公支付公司公账,说什么方法都不答应,摆明耍赖。

在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后,通知职工将个人应当缴纳的费用退还给单位,规定日期没有退还给单位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如果工作人员可以和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须在去职后2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因确认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所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没有具体层面的法律法规对补缴年限和规定进行了具体规定。职工要求工作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职工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应当将个人缴纳的部分尽快补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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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5
单位缴费之后通知职工将个人应缴费用还给公司,规定日期不归还,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25
是补缴差额,还是就没交保险?
如果是补缴差额,让他投诉去,自己把关系搞到位啊,跟劳动监察、社保征收说明员工不配合啊;
如果是没交,让他起诉去,等法院判下来再处理,公司急啥。
第3个回答  2017-10-25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8-12-02
社保是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自己没交,这会想员工出一部分钱。试问员工不告公司,公司会主动给员工交吗?再说代扣代缴的钱呢?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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