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务员考试政审不通过

律师你好,我有一朋友,于2013年下半年参加了四川省公务员考试,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和体检,但在政审中却因违规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刷下来。
我想请问,相关行政单位做出这个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朋友能不能打行政官司?

公务员政审不合格,只能退出招录工作,没有其他的办法。 以下为政审不合格常见的项目: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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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4
可以要求给出说法,如有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2个回答  2018-04-1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是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录取不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是只要一违反计划生育就开除公职的,并不管你交不交社会抚养费,交社会抚养费是开除公职以后的事情了,你报考公务员考试过关后是要经过详细的政审的,只要你档案里面有违反国策的记录,政治上就是一票否决的,不会再看你是否接受过经济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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