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央视”牌子的广告通通属于虚假宣传

如题所述

常看广告的人们,对“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等说法一定不陌生。

然鹅,中央电视台公开声明,从未颁发过上述称号或证书。

执法人员指出,在广告或包装、装潢中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等称号,可能因违反《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处罚。

央视声明说:近年以来,部分企业在其产品包装和广告营销活动中未经我台同意,擅自使用所谓“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央视展播品牌”“中央电视台榜上有名”“央视广告上榜品牌”“CCTV广告品牌”“央视广告品牌”“CCTV广告支持”“CCTV央视广告产品”“CCTV最佳雇主”“CCTV宣传品牌”“《中国品牌展播》上榜品牌”“中国CCTV央视推广产品”“CCTV中央电视台推广品牌”“央视推广品牌”“CCTV上榜热播品牌”“CCTV热播品牌”“CCTV上榜展播品牌”“CCTV央视展播品牌”“CCTV广告展播品牌”“CCTV荣誉展出品牌”“CCTV黄金频道主播品牌”“CCTV中央电视台广告推荐品牌”“CCTV幸运商标榜”“央视广告播出品牌”“携手打造央视强势品牌”“CCTV广告宣传品牌”“CCTV*(频道号)-宣传品牌”“CCTV中央电视台指定洗发露”“CCTV中国年度品牌”及含有“CCTV”“CCTV*(频道号)”等名称或字样,并号称持有我台颁发的相关证书,在消费者当中产生了一定的误导。我中心声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上述称号或证书。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特此声明。

其实中央电视台早在2006年就发过类似声明,此后每年都会定期发布。

《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除《广告法》外,标注“央视上榜品牌”等字样,还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从2006年首次发布声明,到此后每年发布,央视的声明中增加的内容越来越多。但是记者也发现,尽管执法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法院也判过相关案件,但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央视上榜品牌”字样的企业仍然很多。

执法人员提醒相关市场主体,不要随意在商品包装、装潢或广告中使用上述央视声明中提到的字样。尤其是代理商,即使自己代理的品牌提供的素材中带有这些字样,也不要直接使用。广大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避免被此类广告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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