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人民警察学员考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9-06
2014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262名公告
报名时间:09月01日-09月06日
缴费时间:2014-09-01至2014-09-09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09-15至2014-09-21
笔试时间:09月20日-09月21日
培养计划
  全省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司法助理员学员共262名。其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200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50名、司法助理员学员12名。上述培养计划中包括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7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26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52名。
  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温州教学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其中浙江警察学院培养专升本180名、专科20 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养第二学士学位5名、专升本5名,上海政法学院培养专升本46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养专科6名。对完成本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对完成专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退役士兵的报考年龄不超过25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27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年龄不超过28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年龄不超过33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专升本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的,须高中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1.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0时—9月6日17时。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9月1日0时—9月8日17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9月6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9月1日0时—9月9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5日9时—9月21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公告详情参考:http://htwx.huatu.com/news/20140901/12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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