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物体所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是物质的量的量度,它是一个正的标量。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这里所说的“物质”是自然界中的宏观物体和电磁场、天体和星系、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等的总称。
惯性质量是物体惯性的量度:对于m越大的物体,就越难改变其运动状态(速度)。在牛顿力学中,没有惯性质量等于零的物体存在。在狭义相对论中,惯性质量又细分为静质量、动质量、相对论质量(总质量)。相对论质量与静质量的差称为动质量。
概念的产生
很早以前,人们在研究物体的惯性运动时,曾探讨过打破惯性运动时外来原因与运动变化的关系。伊壁鸠鲁认为:快慢现象的产生,取决于是否发生碰撞。把原子在虚空中的运动方向和速度的改变与作用力联系起来,但这仅是一种定性的思辨性思想,已孕育着质量概念的产生。
伽利略在否定亚里士多德将速度与力相联系的错误观点后,首次提出了加速度的概念,从而把加速度与作用力直接联系起来。他指出作用力按物体运动速度的变化而成正比增加,伽利略已具有静质量的概念,即物体含有原子数量的多少。但伽利略时代仍不能区分质量与重量两个概念,常把二者混淆,尚未明确提出质量的概念。
最早提出质量概念的是弗兰西斯·培根,在1620年出版的《新工具》一书中,把质量定义为“物体所含物质之量”,并提出“作用力依赖于质量”,从而把质量与作用力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