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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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4
首先,划拨性质土地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需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把土地使用性质转变为国有出让性质,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
另外,划拨性质土地上盖的房子,一般都不是商品房,大多属于集体性质公房,需要你弄明白你的房产证是不是正规商品房房产证,以及是否有契税证明,如果有,可以直接过户,
如果没有,需要你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补齐差价,缴纳契税之后,办理完毕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以及上面说的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转让过户这房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8-04
划拨土地的房产过户除了普通出让地的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外,还需要另外多缴一笔土地出让金。
一、税费征收标准
1、契税
普通住宅:
90平米以下:总价*1%,
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总价*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2014年5月起,重庆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3、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总价*0.05%
二、交易费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3元*建面
2、交易登记费: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及制图:90.8元
三、其它
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土地级别系数*建面,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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