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枪毙以后家人能够看到尸体吗会不会被直接火化

如题所述

犯人被枪毙以后,一般情况下家人不能够看到尸体,会被直接火化的。但是,如果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法院会通知家属领取尸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1、执行死刑后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

2、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

3、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

5、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扩展资料:

执行死刑要注意的问题:

1、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执行的方式有两种,即枪决和注射(毒药)。其目的也是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避免残忍的执行场面。

2、执行的时间要合理。

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死刑犯因长时间静坐待毙而造成精神的巨大痛苦,以减少死刑的不人道的因素。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罪犯利用死刑执行前时间上较长的间隙自杀、逃跑,或尽可能使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3、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

将执行死刑公布于众,主要是让人们知道犯罪人受到罪有应得的惩罚,加强死刑的一般预防效果,如果将执行的死刑的恐怖场面示众,则有侮辱犯罪人的人格,使死刑的执行不人道。

4、尸体处理要人道。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的尸体或骨灰。如果罪犯同意捐献或许可有偿利用尸体或身体器官,则有关单位或医务人员要人道地解剖尸体和摘取器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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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犯人被枪毙以后,一般情况下家人不能够看到尸体,会被直接火化的。
  但是,如果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法院会通知家属领取尸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附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2个回答  2014-12-19
正常情况,是在执行枪决的当天,通知死刑犯的家属领取尸体。如果没有家属或者通知不到家属的,通过一定的手续进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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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0-14
95枪毙的骨灰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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