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单位上班8年了,现已经辞职,想把自己养老保险转回老家,想和农村医疗保险合并,请问可以吗?

如题所述

原国企员工在辞职以后,想把原来在企业参加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回老家,和农村的医疗保险合并,是不行的,职工社会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是同一个概念。当然,把在企业参加社保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原籍是可以的,而且可以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处理。

  1.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企员工统一参加和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筹集资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3).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制度模式采用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 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 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处理:
  ( 1).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社保缴纳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职工享受退休待遇,每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距离退休没有满足15年的基本条件的,可以选择个人缴纳社保达到和满足1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是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其二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退休待遇。

  3. 基本养老保险和保险待遇:
  (1).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其中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而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足所在地规定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然后享受农村医疗保险待遇。
  ( 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的不同规定执行。

  4. 综上所述,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但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和农村医疗保险合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25
不可以
第2个回答  2016-02-25
目前来说,单位社保跟农保还不能合并,具体的你咨询老家的社保局了解一下吧
可以打电话老家的区号+12333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