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很多建筑工地对农民工每月只发放生活费,工资却是年底结,这合规吗?

如题所述

现在有很多的建筑工地,他们给农民工发放工资,每个月只发放生活费,工资是年底结,这符合规定吗?根据律师的说法,这很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规定,这是违法的行为,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平时只预支生活费,工资年底结清,这种行为不合法。
农民工在法律上也是劳动者,当然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特别是2019年12月24日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确了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而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的工资也应该与其他劳动者的支付周期等基本一致,所以这种发工资的方式明显是不合法的。2、虽然不合规定,但是并不是每个工地都会遵守。
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少工资年底结或者是拿到工程款之后才结的现象,这是因为,对于这些建筑工地来说,他们可能是拿不到全部钱的,而且资金比较紧张,所以想着把所有工程结完之后再给农民工工资,也因为这样出现了很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又加上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其他工作,所以即使工资年底结算,他们也会选择接受。总而言之,如果有建筑工地给农民工每个月只预支生活费,而全部的工资到了年底才能结算,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农民工也应该跟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到支付周期差不多的权利,所以是不合法的,但是在生活中仍然有不少农民工愿意接受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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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7
这是不合规的,因为根据工资暂行法规定每个月的工资都必须得发一次,年底再发就属于拖欠工资。
第2个回答  2022-06-17
这肯定不合规,这完全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为劳动法规定工资要按月发,恶意拖延工资是需要被罚款。
第3个回答  2022-06-17
我认为是不太合理的。因为有的生活费是很低的,可能会维持不了他们的生活。到时候过得就很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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