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的建筑工地,他们给农民工发放工资,每个月只发放生活费,工资是年底结,这符合规定吗?根据律师的说法,这很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规定,这是违法的行为,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平时只预支生活费,工资年底结清,这种行为不合法。
农民工在法律上也是劳动者,当然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特别是2019年12月24日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确了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而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的工资也应该与其他劳动者的支付周期等基本一致,所以这种发工资的方式明显是不合法的。2、虽然不合规定,但是并不是每个工地都会遵守。
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少工资年底结或者是拿到工程款之后才结的现象,这是因为,对于这些建筑工地来说,他们可能是拿不到全部钱的,而且资金比较紧张,所以想着把所有工程结完之后再给农民工工资,也因为这样出现了很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又加上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其他工作,所以即使工资年底结算,他们也会选择接受。总而言之,如果有建筑工地给农民工每个月只预支生活费,而全部的工资到了年底才能结算,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农民工也应该跟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到支付周期差不多的权利,所以是不合法的,但是在生活中仍然有不少农民工愿意接受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