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行政诉讼中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

如题所述

【答案】:所谓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的诉讼。这又有可能出现三类情形:(1) 两个以上的行政相对人受到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例如,甲乙发生吵架、斗殴,公安机关对两人都作出行政处罚,他们都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即成为共同原告;(2)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例如,甲地的公安机关与乙地的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对流窜作案的丙共同署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丙对该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两机关即成为共同被告;(3) 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双方当事人都在两个以上,亦即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同时存在。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基于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之间有着共同的或者非常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在诉讼中合法、合理地解决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