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资格条件2022

如题所述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青岛购房政策新消息2022
1、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且拿到不动产权证的,买房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就可以申请落户,城区指的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
2、在新区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买房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落户,新区包括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3、引进紧缺急需等特殊人才和新兴、高新产业人才,由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共同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安部办理落户手续。
二、青岛购房购房资格条件
1、青岛户籍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住宅;非青岛户籍家庭在青岛无房且近两年及以上在青岛市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可以在青岛购买一套住房。
2、青岛户籍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驻青岛部队现役军人和青岛市户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青岛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到外地院校集体户的都视为青岛市居民。
3、非青岛户籍家庭在青岛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向其售房,限购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高新区。
三、外地人在青岛买房落户的条件是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法律依据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
第一条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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