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不到6个月可以取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领取,但是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单位只需填写《 住房公积金 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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