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军残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伤残军人 的 抚恤金 标准为: 1、如果军人是一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0667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0330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99910元。 2、如果军人是二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9653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9145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88030元。 3、如果军人是三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8470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7960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74550元。 4、如果军人是四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694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6267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57590元。 5、如果军人是五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542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741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44030元。 6、如果军人是六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4236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008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因病33860元。 7、如果军人是七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3220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28820元。 8、如果军人是八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2033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8610元。 9、如果军人是九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689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3560元。 9、如果军人是十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186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0140元。

法律客观: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 退休 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 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