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个都是在上海打工的,我在宝山,她在虹口。都是在自己单位附近租房子住。今年12月份的时候认识,2月份的时候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后,她要求我每天晚上必须到她那边住,离我上班的地方有20km多,每天就这么来回。这样持续到了现在。
7月份她租的屋子要交第三季度的房租了,大概8000块左右,我说咱们一人一半,我自己还得负担宝山那边的。她就有点不高兴了。认为我应该负担全部的房租。
其实之前就因为这吵过架,6月份的时候有个婚博会,她去看了之后定了一套旅拍,这个我掏,理所应当,到6/18的时候她要买化妆品,大概3000块钱,我说这个月定旅拍我超支了(我还有个车贷),我没有买,她就很生气,当天就把碗给摔了,还把我胳膊抓破了,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转给她3000,现在又因为这个房租的事情闹的很不愉快。在思考这段感情还要不要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