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月一日突然和我朋友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没有什么原因,工资还要等到统一发工资时才能来取,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办?是去年10月末入职的,该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告此公司,公司不承认我朋友是该公司员工怎么办?我应该用什么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