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月一日突然和我朋友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没有什么原因,工资还要等到统一发工资时才能来取,请问这

公司三月一日突然和我朋友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没有什么原因,工资还要等到统一发工资时才能来取,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办?
是去年10月末入职的,该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告此公司,公司不承认我朋友是该公司员工怎么办?
我应该用什么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您!

根据新的劳动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应补偿一年1个个月工资补偿,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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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9
有一些在该公司上班的实际证据就好了,劳动部门告他。
不签订合同,随意辞退,都够他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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