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被前夫敲诈

我们在2006年离婚的,2007年他过得不好,看我过得好,就要我和他复婚,我不同意,他就写下欠条要我照抄.我不得已写了.欠的是未离婚前我用的合法的,还有他家人给我们安家的钱,不多,总共1万,但是我想知道我要怎么做才不用出这钱,才不会被他三天两头拿刀逼我写欠条?他的凶器带走了,他写的那张他已经烧了.我当时去报案了,可是没有出警,说是没有当场报案,事后没有证据,我抄的那张欠条一个月后我已经拿回来了,可他还是声称我欠了他的钱,要我还钱,我不知道如何去收集证据.请大家帮帮我,他无父无母,所以他拿我的家人威胁我

1万元属于你和前夫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现在你们已经离婚,你前夫和你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你前夫现在问你要钱,可以认定为敲诈,你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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