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我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安排在我公司负责采购和管理.
可每次都要从中挪用一部分钱,又不太好直接说他.
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挪用,是指将自己经管理的钱、财移作他用。

挪用公款,是指将自己经手的钱、财移作自己使用。

国家工作人员,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往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金的所有权、财务会计制度、国家公务人员的清正廉洁行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4、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

5、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具体包括:

1、国家各级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国家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国有企业、公司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派往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公司、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5、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挪用公款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归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http://www.newcq.com/info/29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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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6
遇到这样的情况的确是不好处理的,因为他是从小到大的朋友,感情深自然不必说,可是涉及到钱这个敏感的东西,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更何况是朋友呢?我想你找个合适机会和他说说,这样做的危害性,如果是他缺钱花,你可以以借的名义给他,他还不还是另外一回事,至少他心里有底。如果他还是那样的话我想就要快刀斩乱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我想说到这里你应该知道怎么去做了吧?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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