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上海交过社保的,从04年11月至07年6月,之后离职了,这个月又重新开始申请办理,中间中断了的这些不知道可否补上,且补交费用多少?这次医保安排体检查出患有胆囊多发性结石(最大的13毫米),不知道医保还能不能申请办理成功,而且如果以前的转过来的话,这次胆结石做手术是否能享受到医保政策,如果不能转过来,而这边申请成功了,那要过多久去做手术才能得到报销政策?
但是昨天打电话到医保中心去问了,他们说如果体检单上医院写了“不合格”就不能办理医保,我告诉她当时没看到不合格字样,只是医生写进了我的病因,她就说这样就不能办理了,所以现在不知道哪种才是正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