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女性朋友,在和丈夫认识大概一两个月的时间就结婚了 ,结婚后丈夫一直没有,现在有查出来生理方面有缺欠,所以想离婚,咨询下离婚之后财产应该怎么分配,他们结婚后没有买房,住的是丈夫先前的老房子,因为快要拆迁了,想问下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拆迁后离婚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两套住房加些钱,但是是原来房子的基础可以分到这两套房子,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结婚后丈夫一直没有工作 如果说现在离婚的话 可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赡养费?或者其他的方卖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