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日本劳务的实习生,未满三年,公司以日语水平不好,要把我送回国,我应不应该得到公司的赔偿。

我是一名在日本劳务的实习生,本来是三年,可到第三年的时候,公司以日语水平不好,公司效益不好等理由,要把我送回国,我的日语也不是差到什么都听不懂,够不到3级水平,四级绝对没问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不应该得到公司的赔偿。来日本这个公司,我在国内已经等了一年,然后办资料,学习了半年时间,现在说让我回国就让我回国。合理合法吗?并且,来日本的时候,合同上又没有特别要求日语。
可我不知道打给日本哪里咨询,更不知道电话号码。我来日本之前说是三年,只要第一年研修完毕,考试合格,就可以在日本一共待三年,不过签证和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

三年都是一年一年的定的,在日本都是这样的情况,如果日方可以在你第二年期满的时候不和你签合同,在国内的合同拿到日本来根本就不成立,日方只认你在日本这边签的合同,按照日本的劳动法来执行,你可以拨打研修生协力机构的电话来咨询0120-022332(免费)
中文为每周四11点到19点,中午1点到2点午休。
周六13点至19点。
劳动基准法规定在雇佣期间内中途解雇时雇主需在30前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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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7
要看你们合同上的具体约定,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可分公司补偿,赔偿,或不赔偿3种情况,你说的太笼统啦
第2个回答  2009-06-07
有没有,3年的契约,如果有3年契约,应该算契约社员。
公司是要付到契约为止的工资。
如果经济危机或者因公司的问题解雇你,至少要付你到契约为止工资的60%
不过在退职原因的地方一定要写解雇。
公司说你日语不好就是公司想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千万不要自己辞职。一定要让公司解雇。
解雇对你以后找工作也没什么影响。
具体的可以找日语好的人,给劳动省打电话。咨询一下。
第3个回答  2009-06-07
应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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