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
我在08年以个人名义接到一国外的订单,由于产品特殊,所以需要订做.我自己是有单位的,但是这个业务和我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在自己的客户中找了一家生产企业,该企业帮我做出了产品,并得到国外买家的认同.而我就赚取其中的差价.现在就要下单了,我想和该企业签定一个合作协议吧.不知道行不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
地址:
代表: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双方本着诚信互助,共同发展的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责任: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代表,从事商业活动.并挂靠在甲方处担任_______职务.
二、甲方需对外承认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事实.但是无须对乙方支付工资及购买保险等.只需承认乙方在甲方工作.
三、乙方的客户资源是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和乙方有“****”交易客户联系.不得越过乙方与乙方的已成交客户建立商业合作关系.同时对乙方的客户资源及商业资料保密,不得泄漏.一旦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控告甲方并要求赔偿.
四、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保证对外工作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侵害到甲方的利益.一旦发现乙方损害了甲方的形象和利益.甲方有权控告乙方并要求赔偿.
五、甲方需配合乙方的工作.给予其正常的工作帮助与协助.
六、甲乙双方就‘****’产品单价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给乙方的拿货价为:****元/支(不含包装不含税\不含运费含组装费)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港口。出口代理方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的定金(按货款总额的30%)后,及时安排生产。按签订交货日期交货。
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的订金后,除去甲方所得实际货款。将乙方所得差价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到乙方指定帐户。
以后的每批次发货,甲方在收到该批次货款后,在乙方所得的差价中扣去乙方需交纳的出口报关方面等费用,将剩余差价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到乙方指定帐户。
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不知道能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与一家企业签定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合法我都不知道.因为买家是将货款打到该企业帐户,他们在收到货款后,将我的差价再打给我. 这个协议是否能保证我的利益?望各位律师大哥指点指定.谢谢
我需要修改的地方有哪些?希望律师朋友给出指点,谢谢
急 急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