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缘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我们是16号发的工资,钱直接打到我的银行卡里,但是不只是我自己,我们那个地方的所有员工都多多少少的少发了工资,多的300多,少的十几块钱,虽然我们今天已经和店长说了,店长也和上面反映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结果。如果最后我们的工资发不齐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顺便说一下,我们打工的这个地方是个和KFC差不多的快餐店,全国连锁,但是是直营店,所以店长和指导都不是本地人,可以说当官的都不是本地人。还有就是我们都没有合同,基本上都干不长,其中还有几个是刚高考完的学生。工资就是按小时计费,每天打卡上班下班,最后按照打卡的时间算钱。
我也不打算长干,干到8月底,9月初就不干了。我们的工资是每个月的15号到16号发上个月的钱。这个工资是我们那的培训员亲自算出来后告诉我们的,她说我们最后拿到的就是这么多钱,但是今天我查银行卡,却比算出来的钱少。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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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不过你很珍惜现在的这份工作的话,那就要考虑清楚了,仔细想一下,也可能你们发工资是按每月的天数来计算的,从上个月到你领工资的这个月会有1-2天的时间差,你先按工值计算一下是不是确实少发了,有的公司每年的固定时间都会扣除一些费用的,如:入保险的工本费及其他类别的押金等等,真的走法律程序的话,估计以后你得另找工作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 键 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 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克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09-06-17
集体去劳动局解决,其它方法太费时间和钱
第4个回答  2013-11-07
像这种不想着长久发展的公司不做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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