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回收原来的发票吗

如题所述

1、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销货方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账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账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扩展资料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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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8

第2个回答  2017-11-21
这要分情况,一种是发票已经认证,这时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需要寄给销售方,只需把红字发票信息表寄给销售方,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后还需把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要交给购买方做进项税转出的附件;第二种是发票尚未认证,这时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退回销售方,销售方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审核并开具红字发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0-16
不用收回原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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