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没买社保,现在才开始买能不能起诉赔偿呢?

如题所述

公司养老保险绝大多数地区是以1992年逐渐开展的,也有些地方是是以1996年逐渐开展的,可是要求将全部公司都列入养老保障体系,要在国发(1997)26号文件下达之后。虽然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全是将个体私营经济,民企列入社保缴费的范围,但是由于有法不依,好多地方出自于保就业、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必须,针对许多企业不缴纳社保的举动都是采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形式;许多民企的老总,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能不交社保最好是就别交,节省把钱都是自己。也有部分职工,为了多获得好多个拿到手现金,再加上对社保知识的认识不到位,观念不太高,因此都不很在乎用人公司是不是给自己支付了个人社保。


将社保费用的交纳纳入到法治化的路轨,公司不依规为职工交纳社保属于违纪行为。不仅是违背社保法,同时又是违反规定劳动法的。即便是在社保法执行之后,也有许多企业不肯为职工按时发放交纳社保。有些企业是尽管支付了,是依据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做为缴存基数,而非依照员工个人的实际收入来作缴存基数,是属于并没有全额交纳社保;但也有部分公司是根本就没有交纳社保,因为社保问题所引发的劳务纠纷变成大部分。

你在这个公司上班了10年,用人公司到今天才给你交纳社保,整整的耽误了你10年交费时长。在我国养个老的保险最少缴费年限是15年,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好多地方基本要求30年,你所属的公司没有给你交纳社保的时间也达到10年,这一期限是特别长的。如果公司当初在你进到公司的时候就为你支付了个人社保,你如今也有了10年缴费年限,但现在才给你交纳,这对你个人权益的不良影响是很非常大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说你离开企业,必须去起诉公司进行赔付,很有可能法院一般不会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劳务纠纷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假如职工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于用人公司并没有为职工交纳社保,造成职工不可以办退休,而社保机构无法办理补交的情况之下,员工要求用人公司进行赔付提起诉讼到法院的,法院才能审批。

但是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做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仍在用人公司工作,这样的事情是不属最高人民法院劳务纠纷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条件的。但你可以向有关社保机构检举或是举报,规定用人公司给你补交在用人公司工作中10年期间未交纳的个人社保,同时要求用人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税款滞纳金和资金利息。这一10年补交真的很重要,假如补交取得成功,你日后的运势也会得到更改,就是说在交纳5年之后,达到的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办理离休。

只会在社保机构不愿意补交,或者用人公司回绝补交的情形下,自己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辞职,才能够规定用人公司给与经济赔偿。但个经济赔偿应该是由于用人公司不合法的这一种经济赔偿,都没有交纳社保的问题不能跟赔付混为一谈,该补缴社保的还是得补交,用人公司不予补交的,依照社保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样也可以申请仲裁,只会在对劳动争议仲裁结论不太满意的情况之下,才能够向法院提出诉讼,但诉讼的原因仍是规定用人公司补交10年社会保险。

总的来说,你一直在企业工作10年都并没有交纳社保,近期才交纳,尽管来的迟了一点,但企业终于逐渐觉醒了。终究10年时间并没有交纳社保对个人权利的不良影响是很非常大的,规定公司给你补交在公司工作的时候理应交纳的个人社保,这也是有效也是违法的。仅有在公司想要补交,而社保机构没法补交的情况下,才可以提起诉讼公司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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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5
能,有足够的证据,一报一个准,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2个回答  2022-09-05
是可以起诉赔偿的,因为法律规定企业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保,如果之前都没有买的话,这已经是违反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22-09-05
可以的,在这个时候能够选择去起诉对方,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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