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无工作单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缴纳年限和一定年龄后是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三条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扩展资料: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但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是有户籍限制的。非本区(县)户籍的失业人员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
未到达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本区(县)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办理社
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区(县)户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由本人申请经社保部门批准延长
缴费的,也可办理灵活就业续保。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各地稍有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后视同缴纳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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