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上班标准工时是208个小时合法吗?超过208个小时才算加班!超过一个小时的加班费是15元,

问:公司上班标准工时是208个小时合法吗?超过208个小时才算加班!超过一个小时的加班费是15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有权利要求补偿加班费吗(目前我已经被迫离职,想要争取以前的超时加班费可以吗?)

你可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要自己举证,但往往劳动者自己很难掌握完善的加班证据,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等证据最低保存期限两年,用人单位只需对不提供两年内证据承担后果,因此也就有了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很难得到支持的情况。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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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3
很难要回,你一定是私企,哪有一小时加班15元追问

不是私企,我们是上市公司

追答

上市之前是国企还是民营

追问

这个有关系吗?

追答

当然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16-01-23
  1、根据法律规定每月正常上班时间平均为174小时,其他时间为加班时间,员工与单位因为加班费的问题产生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的。
  2、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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