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我们监理员考试工程费用监理的几个知识点。大伙知道告诉我分全都给了有几个告诉几个

10.价格调整的办法?
11.索赔包括?
12.按反应的食物消耗内容分,定额分?
13.工程计量的原则?
14.索赔审批的基本原则有?

13.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
一、工程量的含义:
工程量是指按照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工程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有物理计量单位和自然计量单位,①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单位;②自然计量单位是指以客观存在的自然实体表示的个、套、樘、块、组等单位。计量单位还有基本计量单位和扩大计量单位,①基本计量单位如m、m2、m3、kg、个等;②扩大计量单位如10m、100m2、 1000m3、 10个等。工程量清单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预算定额常采用扩大计量单位,应用时一定要注意单位换算
实物工程量:应该注意的是,工程量≠实物量。实物量是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而工程量是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工程数量。为了简化工程量的计算,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往往对某些零星的实物量作出扣除或不扣除、增加或不增加的规定。

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它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建筑工程直接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统计工作和实现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计量的内容:
工程计量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工程计价的基本数据和主要依据。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清单编制的质量和工程造价的正确性。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
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是依据《计价规则》中的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确定其工程数量和单位的过程。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
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也是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组价的基础。(主要是企业定额还没有形成,暂且用预算定额充当)
(3)建筑面积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和步骤

1、工程量计算的依据(资料):

1)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标准图集、图纸答疑、设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4)《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1)熟悉图纸:工程量计算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计算,既不能漏项,也不能重复。

2)划分项目(列出须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程量清单和消耗量定额项目划分有区别

3)确定分项工程计算的顺序

4)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5)汇总工程量

四、工程量计算的一般要求
1、必须按图纸计算
工程量计算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加大或缩小、任意增加或减少,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图纸中的项目要认真反复清查,不得漏项和重复计算。
2、必须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算和确定各项消耗指标的基本依据,也是工程量计算的准绳。例如;1.5砖墙的厚度,无论图纸怎么标注或称呼,都应以计算规则规定的365mm进行计算(见《计价规则》 P67 说明2)。
3、必须口径一致
施工图列出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相应工程项目相一致。计算工程量除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外,还必须熟悉计量规则中每个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4、必须列出计算式
在列计算式时,必须部位清楚,详细列项标出计算式,注明计算结构构件的所处部位和轴线,保留计算书,作为复查的依据。工程量的计算式应按一定的格式排列,如面积=长×宽、体积=长×宽×高。
5、必须计算准确
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确定的精度,因此,数量计算要准确。(工程量的精确度应保留有效位数:一般是按顿计量的保留三位、自然计量单位的保留整数、其余保留两位)

6、必须计量单位一致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有时由于使用的《计量规则》不同、所采用的制作方法和施工要求不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是有区别的,应予以注意。
7、必须注意计算顺序
为了计算时不遗漏项目,又不产生重复计算,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计算。(见本节四)
8、力求分层分段计算
结合施工图纸尽量做到结构按楼层、内装修按楼层分房间、外装修按立面分施工层计算,或按要求分段计算,或按使用的材料不同分别计算。在计算工程量时既可避免漏项,又可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数据。
9、必须注意统筹计算
各个分项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相互位置及构造尺寸之间存在内在联系,要注意统筹计算顺序。例如;墙基沟槽挖土与基础垫层、砖墙基础与墙基防潮层、门窗与砖墙与抹灰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了解这种存在的相互关系,寻找简化计算过程的途径,以达到快速、高效的目的。
五、工程量计算的顺序
工程计量的特点是工作量大、头绪多,可用“繁”和“烦”两个字概括。因此,计算工程量应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既可节约时间加快计算速度,又可避免漏算或重复计算。
1、按施工顺序列项计算
是按照工程施工顺序的先后次序来计算工程量。如按照土方、基础、墙体、地面、楼面、屋面、门窗、外墙抹灰、内墙抹灰、涂料、油漆、玻璃等顺序进行。
2、按《计价规则》或《定额》顺序计算
按《规则》、 《定额》顺序计算就是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章、节、项目(子目)的编排顺序来计算工程量。
3、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的左上角开始,自左至右,然后在由上而下,最后回到左上角为止。这样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工程量。如计算外墙、地面、天棚等都可以按照此顺序进行计算。
4、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
此法就是平面图上从左上角开始,按照“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的顺序进行计算工程量。如条形基础土方、基础垫层、砖基础、砖墙、门窗过梁、墙面抹灰等
5、按构件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计算
此法是按照图纸上所注结构构件的编号顺序进行计算工程量。如砼构件、门窗、钢筋等
6、按“先独立后整体、先结构后建筑”计算
例如对于具有单独构件(柱、梁)的设计图纸,按下列顺序计算:首先,将独立的部分(如基础、楼梯)先计算完毕,以减少图纸量;其次,再计算门窗和砼构件,用表格的形式汇总其工程量,以便计算砖墙、装饰时应用;最后按先水平后垂直的顺序进行计算。

六、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运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点是:统筹程序、合理安排;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一次算出、多次使用;结合实际、灵活机动。

利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即利用“三线一面”为基数计算工程量,并尽量做到一数多用,避免重复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L外---外墙外边线长:散水、勒脚、外装饰…

L中---外墙中心线长:挖槽、垫层、基础、圈梁… (L中=L外-墙厚×4)

L内---内墙净长线长:作用同L中

S底---底层建筑面积:平整场地、地面、天棚
11.
工程索赔的种类

索赔贯穿在整个承包工程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着角度、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按索赔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发包方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拖后竣工日期。
2)费用索赔。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
(2)按索赔的当事方来分类
1)承包方同发包方之间的索赔。这类索赔大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关于其他违约行为、中断或终止合同的损害赔偿等。
2)总包方同分包方之间的索赔。其内容与前一种大致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方向总包方索要付款和赔偿,及总包方向分包方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
3)承包方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例如货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数量短缺、交贷拖延、运输损坏等。
4)承包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承包方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害或损失,按保险单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的索赔。索赔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中找到依据,或者在合同条文中明文规定的索赔项目。
2)合同外的索赔。索赔的内容和权利虽然难于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同含义和成文法中找到索赔的根据。这种合同外的索赔表现为属于违约造成的损害或可能是违反担保造成的损害,有的可以在民事侵权行为中找到依据。
3)额外支付(也称道义索赔)。承包方找不到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但认为自己有要求索赔的道义基础,而对其损失寻求某些优惠性质的付款。发包方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而慷慨给予补偿。
(4)按索赔的起因分类
按照索赔的起因,索赔可以分为:
1)有关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文件是由人编制的,而人足易犯错误的。在合同使用之后,会发现许多事情未包括在内,但是后来又不能再加进去。一旦合同通过,文件就不能修改,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投标前的来往信件往往被忽略,或未重视,而投标的附带文件有包括了一些重要消息,也许不会被作为投标本身加以考虑;从投标到接受期间的信件可能在后来不会包括在内。所有这些文件,包括资格批准书、意向书和其他许多类似文件都会产生索赔。
2)有关工程实施引起的索赔。首先,仅凭很少的信息便签定合同则会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很多问题,而引起索赔。其次,工程实施中变更是常见的,有些变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尤其在变更项目的价格确定上往往出现争议或索赔。另外,在现代的合同中会将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分配给一方或另一方。这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发包方的经济利益的。然而在实际中要分辨具体事件是否明确地属于合同具体条款之列往往是不容易的,从而引起争议或索赔。
3)有关付款引起的索赔。在有关付款方面,包括发包方的违约现象,如拖延提供资料等。
4)有关延期(包括拖延和中断)引起的索赔。对于承包方而言,这类问题应指发包方对其应负责任的拖延。如果拖延发生,而发包方对其应负责任,而且其后果使承包方发生了额外费用,一般承包方应要求赔偿。
拖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工程停顿了,这时比较容易计算费用;另一类是工程进度慢了。在后一种情况下,就要根据“只要”停顿的条款(即虽然工程继续,但是某些设备已闲置),来评价其拖延。这种拖延还可能会使工程进度造成混乱或不经济,涉及到“中断”或“生产率的损失”,以及由于延期而引发的费用。
5)有关错误的决定等引起的索赔。这类问题包括由于违约、终止合同、战争等情况下产生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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