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
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学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注册机构是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具体负责范围是:
1、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注册;
2、市教育局负责高中、中专、技校的教师资格注册;
3、省教育厅负责高等院校的教师资格注册。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