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的情况多出现在二手房交易当中,这样就需要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买卖契约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房产证只是证明了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土地的权限并没有取得。

这种问题会在未来拆迁时体现的较为明显,土地补偿款和房产的补偿如果能分开补偿,会分别给两个人,如果不能分离,政府会要求先统一,然后才给补偿。

土地证的过户可以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过户,理论上需要本人到场办理公证,但也要看具体土地局的规范。委托书肯定要存档,但在开具委托书的时候可以开几份,以备后用。

扩展资料: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关系:

1、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2、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同。

3、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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