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7
要看公司实行怎样的工时制度。如果是常规情形下,公司安排加班应当是与劳动者协商在法律允许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加班。如果像你描述的每天都加班到深夜十一点,每天至少要工作十二小时以上,这种严重侵犯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是应该受到打击的。哀其不幸,恨其不争,在中国有很多这样的情形,然而有绝大多数劳动者采取了逃避的方法,生怕自己没有一碗饭吃,殊不知这种方法不仅没有带给自己丁点好处,反而使资本家变本加厉,疯狂压榨广大劳工。试想,如果全国劳工全部联合起来与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作斗争,试想,这种情形还能有吗。你所处的工厂这种情形你应当用方法来摆脱。如果没有书面加班通知单,你有权利拒绝。同时,你这种加班到底司法程序,有可能会认定个人自愿加班。那么,你是有口难言,甚至于因为你加班使用了电源等能源消耗需要你个人承担。所以,你,或者是你们应当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协商加班,公司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那么在没有书面的加班通知,你们有权利拒绝。如果超时加班或者用罚款等手段强迫加班的,注意收集证据。比如罚款通知等。没有通知直接扣工资的,工资少了直接要求出具说明时为什么少了。其实,只要用一点点心,你们就会获得很多的权益,还包括快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