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门诊统筹如何报销

如题所述

医保门诊统筹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予以一定比例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报销程序如下:
1、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必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按有关要求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
3、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化验、耗材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门槛费累计300元,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确认报销范围: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确认自己的治疗项目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2、收集报销材料:收集相关的治疗记录、药品收据、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3、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4、等待审核:社保部门会进行相关审核和比对,确认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领取报销款项: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医疗保险报销款项。
综上所述,各个地区医保的报销比例都不相同,城乡居民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及在异地务工的城乡居民、随其生活的学生儿童,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在登记备案就医地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800元,三级2000元,报销比例执行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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