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交

如题所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为:若您参保所在地新农保或城居保试点时,您距离领取年龄(60岁)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足应缴保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办理程序: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需要补缴的提出补缴申请。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保费的,由人社部门受理、税务部门征收;补缴2019年度及以后保费的,由税务部门受理并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开通了各代收银行网点、智能POS、“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缴费渠道。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联系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咨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