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路边建房,96年前后买的地,建的房。这15米红区也强制买了(当时村里都这么干)。问题1: 这块地我有没有使用分配的权利;问题2:这块地我在网上咨询了下,是不需要购买的,怎么办?问题3:如果公路扩建,这块地要用到,有没有的赔偿?
土地使用证,只包含了建房的土地,没有包括红色区域(况且农村宅基地不可能给这么大的面积),
总结下就是,当时强制买,现在又不让用;如果碰到上诉问题3了怎么办?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1.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