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老板经常性拖工资,我想要辞工,老板不肯,我该怎么做?

工作没签合同,半年了,没有一个月是准时发工资的,一拖就是两个月,都是我们催很多次才两个月一起发,老板没有钱,总是叫我们自己有钱先花着,工资上给她减轻点压力,她要还贷款,可是我不想做了,跟老板提出辞工,老板不同意我走,怎么办?如果我走了,公司不够人手项目就完成不了……叫老板招人,又说一时半会招不到人的,在她没同意的情况下,我又不能说走就走,这样对公司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至今为止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加上压的一个月工资就是三个月了),我该怎么办?怎么辞工?(说到底怪我不够狠心)

辞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不同意都可以离职。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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