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竣工验收了,也结算完了,甲方还起诉,有道理吗?

工程大概是2015年6月底竣工验收了,8月2号完成结算。甲方后来有50万工程款一直没付(其中有20万保修押金),保修期2年,到2017年8月。去年叫我维修,我们也派人去了,修了下,但甲方一直不给钱,维持不下去,就没修了。现在甲方又查出来我们有20万的材料没安装(甲方在结算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是按我们报的量核减。那些没安装的量也在结算清单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了。竣工验收的时候也没异议,领导都签名盖章了。)现在又说要起诉我们。他们有法理依据吗?

1、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力,起诉不一定就能胜诉,主要看起诉的诉讼请求,如果起诉的诉讼请求有证据就会胜诉,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就不会支持你败诉。现在对方说要起诉你们。这要看其证据了。
2、如果甲方在结算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是按报的量核减。那些没安装的量也在结算清单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了。竣工验收的时候也没异议,领导都签名盖章了。你们不会败诉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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