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年审行驶证过期啦需要些什么手续啊

摩托车年审行驶证过期啦需要些什么手续啊

摩托车还在使用期限内的,行驶证过期需要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办理检验手续;摩托车达到使用期限的,需要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到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并交售摩托车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登记

第五节 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三、年检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年检时间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二)年检材料

1、《动车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年检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机动车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大厅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7

摩托车行驶证过期了怎么办理流程?

第2个回答  2017-05-03

需要提交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根据《车辆年检》

所需资料

一、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二、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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