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申请赔偿的问题(最终分为200)

情况是这样的,想请专业的大家指教,谢谢了

我现在的工作很多出差的任务,1年有4个月是要待在外面的,因为涉及到工作性质,周六日都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出差的时候上班时间都比在公司里多,一般早起晚睡,每天多干好几个小时,周六日就更不用说了,到现在累计加班1000多小时,可是这些加班是完全没有加班申请及领导审批的,也没有填写加班单,因为填写了公司也不认可,包括在公司的时候,公司领导喜欢下班前开会,开一两个小时都有,或者下班前交代工作任务,必须当天完成的,也是一两个小时完成才走的,也是没有加班审批单的,因为领导完全不承认这是加班。

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员工手册关于加班的规定,一直都是言传的,就是问的时候会告诉你,据说是9点后才算加班,而且要写单子,问题是我就算写了单子,领导也不会签字认可的。现在我已经很累了,需要休息,想离开。

于是准备要加班费,我准备如下的证据,不知道是否有效。

1.部分签到考勤单,纸质的。电子的因为有段时间打卡机器坏了,没有打卡。但是加班时间一点点,不多。
2.领导批示的出差申请,写明了出差天数及需要的出差住宿饭补等。
3.甲方出台的合作政策,标明周六日不休息。但是没有指定不休息的对象,因为我们是跟着的,他只是说自己不休息,但是我们跟着的话就不能休息。
4.出差报销的证据,标明我某年某月前往某地及返回的时间,领导签字确认。
5.一起出差的同事证明,但是这个作用估计不大。

我想请问如果这样的话我申请赔偿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因为取证太难了。

这个仲裁的话是适用我主张我证明吧,就是我要出示证据,对此我真的找不到更多证据了,公司毕竟是强势群体啊。

现在公司在上个月刚出台了详细的员工须知,并要求签字确认,就是明确了加班制度,如果我签了就表示我这些班白加了吧,我一直没签,是否在没签的日期前我都是可以以公司没有完善的制度为由申诉呢,现在他们出台这个手册把制度讲明白是否代表在杜绝我的加班费赔偿的可能呢。

现在想请教大家:

1. 我是否需要更多证据,
2. 证据有力的有哪些呢
3.我该如何取证呢。
4.找律师胜算是否大呢。
5.我想到的关于补充的证据,
A.我可以试着让甲方出具我正常出勤包括周六日上班的证据,但是因为距离原因,只能是传真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B. 我可以试着进行录音,让领导在电话里承认我出差加班及周六日上班的事实。
以上两点证据是否足够有效来证明我加班了。

还有一点,关于证据的,是否有办法让公司承担举证的责任,我知道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不给加班费是否属于或者能否有办法算成减少劳动报酬而进行仲裁。

同时我的社保基数不是按照工资总额走的,是按照最低,我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呢,即补交。

谢谢大家,非常着急,有好的律师在北京的也麻烦推荐。
劳动合同为计时,即一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天8小时。我还想请回答问题的诸位将我的疑惑一一解答,有些问题可能大家觉得小儿科不想回答,但是对我很重要,特别是证据方面, 我可以试着让甲方出具我正常出勤包括周六日上班的证据,但是因为距离原因,只能是传真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应。以及举证的责任,劳动法指出,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我的加班费索赔不属于此行列,根据民事纠纷,我主张我举证,因此证据对我很重要,谢谢大家

针对你的问题提供以下解答:

一、你的工作岗位实行的是计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工作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是没有加班费可言的。但如果单位要对某一岗位的员工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必须要经劳动部门审批。即是说,即使劳动合同签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但这并未得到劳动部门的批准,你也是按计时工作制,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二、关于加班费的举证问题:

a、员工是否加班,加班多久,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员工未加班,即提不出员工工作的考核记录,那员工的加班主张即可得到支持。

b、加班费虽由用人单位举证,但并不排斥员工对自己的加班提供证据。你所提到的加班证据里:

1.部分签到考勤单,纸质的。电子的因为有段时间打卡机器坏了,没有打卡。但是加班时间一点点,不多。

这个可以作为你其中一段时间的加班情况,可以作为参考,应提供。对于电子打卡,如果未经劳动者签名确认的,很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为电子考勤是很容易修改的。

2.领导批示的出差申请,写明了出差天数及需要的出差住宿饭补等。

这个出差申请可以证明你长期在外工作,可以提出作为工作情况的参考。

3.甲方出台的合作政策,标明周六日不休息。但是没有指定不休息的对象,因为我们是跟着的,他只是说自己不休息,但是我们跟着的话就不能休息。

合作政策是?如果是类似于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可以作为工作情况的证明。

4.出差报销的证据,标明我某年某月前往某地及返回的时间,领导签字确认。

应提出作为经常出差的证明

5.一起出差的同事证明,但是这个作用估计不大。

如果你的这位同事仍在职,却愿意出庭作证,是有很大的效力的!

三、对于加班工资的支持,你可以追索以往所有的加班工资,但是,如果你不能举证证明加班事实的,法院只会支持你自解除劳动合同时起两年内的加班工资,超过两年的就不支持了。

另,金融危机对加班工资的追索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劳动合同法刚颁布时,劳动者追索加班工资,只要用人单位无法举证劳动者未加班的,一般都会支持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但现在,却有一种趋势,法院会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对加班工资都未提出异议,从而认定用人单位已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加班工资的举证与辩论是很有争议的,如果能聘请一位出色的律师,将对劳动者的维权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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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2
1、起诉前两年的加班费是可以的。
2、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否则采纳劳动者主张。
3、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据此解除合同。
委托律师的成本是个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第2个回答  2009-09-09
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加班费超过2500的可以不给加班费。

就是说你的工资是2000,可以给你加班费,加到2500就可以不给你加了。

要是你的工资是2500或更多,公司可以不给你的。

这是钻法律空子。本来法律上说是针对工作强度小,技术含量不高的不给加。但这些词太模糊了,可以视为任何人都不给加。
第3个回答  2009-09-02
首先,应确定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了计时工资一项,因你的工作时间属于不定时,公司若与你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合同的话,追讨加班费就比较苦难。
若是签订的是一般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可以追讨一年的加班费。
关于举证的问题,基本上你所持有的证据的证明力都不大,关于工资表及考勤记录的举证责任在于公司一方。
关于你想取证的方式,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明力是比较弱的,建议你不要浪费时间。
当然,劳动仲裁的裁决不定性非常大,一般的比较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是不接劳动争议的案子的。
第4个回答  2009-09-03
个人的意见是:辞职,休息一段时间,换个公司。

理由:基于你提供的情况和目前你能提供的证据,如果仲裁或是起诉,不确定性可能很大。同时这些法律程序也是有成本的,金钱、精力都会付出很多,更重要的是还有机会成本。如果你估计可能要回的加班费用不是太多的话,推荐你放弃走法律途径。

话虽不中听,但都是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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