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两个月前和另外一个一个朋友的房东发生冲突。起因是他要去另外一个朋友家取东西,有那个朋友给他的钥匙,但是房东不让他取,两人一言不喝,动手了。据说是房东先动的手,但是当时就他们两人在场,没有证人。房东轻伤,眼部,唇部淤血,手臂也受了伤,我朋友皮外伤。当时在警察局调解时,对方没有出现,我们去了几次他们都没有来。现在突然又要我朋友去警察局,由于只有我朋友一个人去的警察局,中间细节不是很清楚,朋友下午告诉我,他进了看守所。
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怎么处理?
有些什么环节涉及?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朋友的情况很可能属于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轻伤,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会见 ,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