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仔细看题,回答每个问题-先谢了:
大体情况:
入职转正后参加了某公司的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前给我们稀里糊涂的签了服务协议,要求服务器离职要赔偿违约金。
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问题:
1,虽有协议约定金额,但我觉得签订的违约金偏高,公司如果要求我赔偿,是否需要提供他们的培训费用证明?
2,另外,法文中所谓的分摊是怎么分摊,我们一起培训的好多人,是我们共同分摊这个培训费的吧?不能让我一个人承担所有培训费吧?
3,如果我不赔偿,公司会怎么做?会起诉我么?档案我可以不要。只想走人。
谢谢
专家可以给我发邮件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