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案件多久结束

如题所述

公安部督办案件一般是没有限制时间结束的,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那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经上级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公安部督办也不例外。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六条 发生重大或者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必要时,由公安部商外交部将案件情况通知我国驻外使馆、领事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9
公安部督办案件一般是没有限制时间结束的,但由于公安部督办相对而言是比较快的。
一般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公安部会选择督办,其实,“挂牌督办”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公安部对地方一些比较典型的、有影响的、重大的案件,通过社会公示等办法,督促限期完成侦办。其目的就是想方设法提高对案件的重视程度,把案子一查到底,有结论、有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第2个回答  2009-09-28
案件侦查期限一般无限制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 那么他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经上级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公安部督办也不例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28
3个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