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合同约定为90平米,分房时包括公摊面积拿的98平米,请问具体怎么结算?

拆迁协议写的分房时按实际分房面积重新结算,楼层按南京江宁颁发(2005)166号文件规定增减购房款,结算时能要求开发商按90*3%来结算吗,多出面积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如果不愿承担3%以外的面积,要求我补8个平米的钱合理吗?(98平米包括公摊面积),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该怎么结算,请详细告之,本人不胜感激,谢谢。

这个对于安置房面积的差异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在现实中有的地区确实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 面积误差的部分进行处理的。也就是说90平米的房子,误差在3%,也就是2.7平米的部分是您应该按照建筑的成本价您进行补款,而2.7平米到8平米的部分应该是不需要您出钱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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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8
被拆迁多层房公摊面积少,安置的电梯房公摊面积巨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15
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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