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省高级法院不受理被害方的上诉,只做出了一份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我该怎么办,上诉不受理

在刑事案件中,省高级法院不受理被害方的上诉,只做出了一份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我该怎么办,上诉不受理,但是判决不符合事实,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被害人没有上诉权,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请求抗诉,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过轻,可以向法院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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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8
不知道你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超出时间只能申诉了。刑事案件可以向检、法申诉。法条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追问

谢谢您!我提起抗诉,可是检察院找各种托词,就是不正面回答。我私下听到是收了另一方的钱,问题在这里,你找他们,不说管,也不说不管,就这么拖着,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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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4-18
可以依法申诉。顺便说一句,在刑事自诉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可以依法上诉,而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上诉权,法院不受理并没有错追问

次案的争议在于凶手不够成自首条件,公诉人也是这么说的,于是我们申请抗诉,可是检察院的领导不批准,不自首也变成自首了。上诉法院不受理,申请抗诉又各种推脱。你可以给我指条明路吗?

追答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你了,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只有申诉。请勿重复提问

第3个回答  2016-04-18
判决都是依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建议你咨询律师,并收集更多、更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事实。追问

但是证据的收集,被害人的女儿亲眼目睹的证言法庭都不采用,说是避嫌!

追答

被害人的亲属的证词效力是很低的,需要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证才行。 你自己想想,如果别人诬陷你,他找他自己的亲戚朋友作证,那这样就能证明别人诬陷你的事实 是真的,那这样的社会还怎么运行?

追问

道理是这样,不争论这些,现在关键在于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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