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案子,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不力,可以撤诉或自己再去找被执行人要款吗?

如题所述

申请人可以撤销强制执行申请,或自己再去找被执行人要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监察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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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8
  申请强制执行并不代表单纯等待法院的法律救援,当事人可以撤销申请自己去找被执行人要款。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8
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肯定是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就不存在撤诉这个说法了。

任何时候当事人自己都可以去找被执行人要钱,强制执行并不代表单纯等待法律救援,自力救济也是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16
广东胡律师: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就不存在撤诉问题,再者申请了强制执行也不代表自己就不能去找被执行要款。
第4个回答  2009-09-16
已经判决,不存在撤诉的问题,你自己可以去讨债,但是不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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