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已经3个多月没发工资了递交被迫离职合理吗?

如题所述

这个是合理的,因为你已经拖欠三个月以上的工资,他就属于拖欠工资,那么他就是违反了合同法,这个时候你写出辞职报告,那么这个时候一个月以后你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原来单位给你缴纳过失业保险,你还可以拿到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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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4
可以的,
1、 去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去劳动仲裁,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此外,可以由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2个回答  2022-12-15

建议你以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3个回答  2022-12-14
劳动者因为没有发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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